主 页 培训教材全文-甲  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第一课:认识救恩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一、本课目标。
          使学员明确什么是福音的最基本内容,不但自己完全接受相信,而且知道应传些什么、怎样去传?

二、预习部分。

1、思考题。
  1)你认为向人传福音哪些内容是最要紧的?
  2)有人说我们传“人有罪,需要悔改”的道理不利于劝人信耶稣的效果,以你的经验,你觉得这样的说法对吗?

2、预习经文:背诵 罗3:21—28

三、讲课部分。
  1、什么是福音?
  2、神设立救恩的原因与方法。
  3、雅各书和保罗书信所说的是同一救恩。
  4、救恩和律法的关系。
  5、有关救恩的基本信息。

四、讨论部分。
  1、当你传讲重生的道理时,常用那几处经文?你认为怎样才能把重生的道理传讲清楚?
  2、你认为一个人在悔改重生时会有那些表现?在经验重生时是否需强求一律?什么是悔改重生中所必须的?
  3、应怎样帮助一个自以为重生而还未重生的人,和一个已经重生而害怕自己没有重生的人?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讲课全文

一、什么是福音。
          神为罪人所预备的救恩,是能带给我们祝福得救的唯一信息,我们称之为福音。所以当我们传讲福音时,也就是要讲神给人救恩的内容。
         
1、路:24:47~48   耶稣的教导。
          首先我们看耶稣在这个题目上是怎样教导门徒的。当耶稣复活以后,明确向门徒提出,要他们去传,去作见证;具体内容包括这样几个方面:

1)人需要悔改。
          耶 稣向门徒首先就指出,要传的内容是跟悔改有关,是要叫人悔改的道理。那么怎样的人需要听悔改的道理呢?一个没有做过错事的人,我们是没有理由叫他悔改的。 当我们提醒一个人需要悔改,一定是他有需要悔改的地方,也就是他有做错过事情,他有罪。所以很清楚,我们要传的悔改道理,是要讲给一个做错过事情,一个罪 人听的。
          谁 是罪人呢?有些自以为义的人,可能会想,这样我就不需要听福音了,因为我没有罪。真会有没有罪的人吗?我们确实都没有犯法,也就是按照社会法律和法令,我 们没有干犯,所以我们才可以不受法律的制裁。但我们没有触犯社会法令,不等于也就在神那里没有犯罪的事实。我们知道,不同国家有不同法律标准和要求;在这 个国家被禁止的事情,在另一个国家,很可能还是被推崇的。所以,当我们讲到人跟神的关系,我们就得按照神的标准来判断。圣经告诉我们,神对人的要求和标 准,就是旧约圣经里的律法规条和诫命。而且圣经更告诉我们:世人都犯了罪,亏缺了神的荣耀。罗3:23所以当我们说,罪人需要悔改,其实也就是人人需要悔改,因为在神的公义圣洁面前,没有人能靠自己而不是罪人的。

2)主有赦罪之道。
          今 天我们要传的福音,不是消极向人指出他有罪,他要受神惩罚;而是积极的,告诉人怎样能从有罪变无罪,那才叫福音。如果只有定罪的内容,没有拯救,又怎么能 称为福音呢?一个罪人要能免去神公义的惩罚,必须先要解决自己的罪。人能少犯一点罪,已属不错,要不再犯罪肯定做不到,要想解决自己犯过的罪,那就更不可 能了。
          感谢神,他为我们准备了赦罪之道,就是耶稣钉在十字架上替死的救赎。耶稣在这里没有具体提出这一内容,不是耶稣忽略了,而是因为这一内容就是他的钉死和复活,正是他当时跟门徒说话的背景和前提。人要奉他的名,传赦罪之道;他是这道的中心。

3)你们就是这些事的见证。
          我们是哪些事的见证呢?耶稣当时是有清楚指明的;就是要告诉人,耶稣有赦罪之道,他为我们的罪,钉死在十字架上。
          有 些弟兄姊妹以为,只要讲有益于人,劝人为善的好道理,就可以算是讲道了;而且还争辩说“难道耶稣会反对这样的道理吗?”这是片面的,偏离真理的认识。我们 承认今天社会上有些道理是有正面积极意义的,但却不等于“好”的道理,就是真理,就是福音。福音是为解决罪的问题,得永生的问题。这些“好”道理可以在任 何讲座会议课室内作演讲教育,但如果今天我们是要为主作见证,是要讲赦罪之道,是站在教会的讲台上讲,那么我们要讲的,是福音,是赦罪之道,是得永生的救 恩。我们乃是“这些事”的见证,是有明确范围的。

2、彼得的宣告。
          我们再来看看,当五旬节教会开始为主作见证时,彼得在这第一次聚会里,所传的道是什么内容。

1)徒 2:37~38 悔改、受洗、赦罪、圣灵作保惠师。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通 常我们把五旬节那天的情形,看作是教会事工的开始。彼得在那次聚会里所讲的内容,就是按照耶稣的教导,传悔改赦罪之道。彼得首先从耶稣无辜被杀被钉十架, 证实人确实有偏离神的罪行;今天神的怜悯,为罪人预备救恩,所以赶快悔改,受洗,接受耶稣为救主。这样我们的罪就可得赦免,也能得到圣灵作保惠师。这就是 教会第一次传福音时的中心信息。

2)徒 4:12-13 耶稣是唯一的拯救。在公会面前排除人走律法道路的可能性。
          当 彼得被带到公会面前时,他不但见证耶稣从死复活,作成救恩;而且更当面向他们指出,这是唯一真实有效的救恩。不要以为那是很容易讲的,因为公会的人都是当 时以色列民中最有地位、最有影响力、最有学问的人;在他们看来,律法才是人唯一的拯救。尽管他们不一定认真遵行律法,但他们的责任是作律法的卫道士,为律 法争辩是他们的职业。现在一个没有学问的小民,竟敢公然向他们挑战,说耶稣是唯一的拯救,难怪要使他们感到大大的希奇了。
          彼 得能有这样的胆量,是因为被圣灵充满而有的能力,并且为我们的信仰,作了最重要的说明。不但我们是罪人,耶稣有赦罪之道;而且这还是唯一的救赎之道。神早 就知道,末世的日子,人心更加诡诈,敌挡神的谬论也更不容易识破。今日的社会,在提倡民主,彼此尊重的口号下,讲究肯定自己,但不否定别人。这一为人原 则,虽然能做到尊重别人,但却失去是非标准;不再有客观真理内容,人人可以成为“真理”的制定者。
          这 一后现代主义的思潮,反映到教会里时,就有人认为,耶稣赦罪的道理并不坏,也是好的。你愿意接受,他能救你,赦免你的罪。但你怎么知道就没有其它得救的途 径呢?别人信其它宗教,对耶稣的道理有另一种理解,你怎么知道就一定错呢?这些人在教会里提出多途径得救,你愿意向耶稣认罪悔改,他不反对;如果有人能够 行善,对社会作出卓越贡献,难道神会不悦纳他吗?
          感谢神,在教会开始传福音的时候,就为我们定下“福音”的范围;在耶稣以外,别无拯救。所谓的多途径得救,可能是出于好心,也可以适应时代要求和民主思潮,但却背离了圣经的教导,不是我们信仰的真理。我们的信仰,不但耶稣有赦罪之道,而且还是唯一的赦罪之道。
          这 不是我们心胸狭窄,也不是要“以信称霸”,不尊重别人。我们在生活中,应当尊重别人,人与人之间,应当彼此平等;但在论到救恩的时候,却不能因尊重别人, 而失去标准。人和人之间,因为大家都是被造者,所以是平等的,应当讲民主;但神和人之间,是创造者和被造者的关系,这也能平等吗?我们能向我们的创造者争 自由吗?“斧岂可向用斧砍木的自夸呢?锯岂可向用锯的自大呢?好比棍抡起那举棍的,好比仗举起那非木的人。”赛10:15
          关于福音的内容,救恩的信息,不是我们可以用我们的好心来创造构想的;这是信仰,必须按照圣经的教导,神的话语。耶稣是唯一拯救,这是不容置疑的救恩。

3、保罗的信息。
          保罗悔改以后,一生到处奔波,传主的福音。那么他在各处传的时候,又是什么内容呢?我们从他的书信,对弟兄姊妹的教导,可以知道,保罗所传的福音,和耶稣的教导,彼得所传的信息,都是一致的,同样的内容。

1)林前15:1-4  福音的主题和内容就是耶稣的替罪、受死、埋葬、复活。
          保罗在跟哥林多信徒论到福音真理时,特别强调指出“第一”,就是福音中第一要紧的内容。保罗不但以耶稣基督的受死为福音的第一内容,而且明确指出是“为我们的罪死”,更借着埋葬复活,作成救恩。这就是十字架的道理,纯正福音的信息。

2)林前:2:2 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是救恩的中心内容。
          保罗是一个有学问的人,不但精通律法,而且也精通希腊哲学。徒26:5但 保罗却说:我不知道别的,只知道耶稣基督,并他钉十字架。我想他不是意思他对其它道理都一窍不通;而是其它道理,懂不懂不是那么重要,唯一不能不懂的,就 是耶稣十字架的道理。当时的人高举希腊哲学,认为这是人间最高深了不起的学问。有些人以为耶稣的道理粗俗,好心要帮助把耶稣的道理改造,提高到哲学的层 面;这样才能让耶稣的道理,登入大雅之堂。
          我们从歌罗西书的内容,可以知道,当时歌罗西教会正热衷于作这件事。但保罗在歌罗西书里清楚指出,神本性的一切丰盛,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。西2:9这十字架的救恩才是有丰盛荣耀的。西1:27保罗更把世人所高举的哲学文化,称为世上的小学。西2:8可见耶稣赦罪的救恩,在保罗心目中的地位和作用,是无与伦比的。
          今 天教会中也有人存着这样的“好心”,希望把耶稣的道理学术化,神学化,哲学化。但我们传扬十字架救恩的道理,不需要用繁琐的哲学词汇,用艰涩难懂的神学课 题,用迂回曲折的表达。我们应当深入浅出,使听的人容易明白,但又要把耶稣替死救赎的道理,讲解深刻清楚,使人人知道当怎样行。徒2:37

4)加 1:6~7  要提防另一个福音,如社会福音,多元得救这类似是而非的道理。
          在 指出什么是纯正的福音时,也必须提醒大家提防“另一个福音”,它可能会以千变万化的面貌出现,但必然的共同点是,偏离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的唯一救恩内 容。记得当我年青的时候,社会福音曾经在教会大行其道,把信耶稣罪得赦免,得永生的道理,改换成只是为建立一个公平正义的人间社会。实际的作用,就是除去 为永生而当行的圣经教导,代之以为今生而努力的人意理想。
          现 在要搞乱教会的,是更不容易识破的各种似是而非道理,就如我们前面已经提到的多元得救论等。这些道理的共通点就是要排斥基督救赎,否定唯一救法,贬低十架 道理。如果作为一种社会理念,它们或能算是人间的好道理;但由于它是想借用福音救恩的名义来传扬,那么它就成了混乱真道的异端邪说。任何美好理想都并不 错;但用以代替纯正救恩的用心,则是来自魔鬼最险恶的诡计。
          这“另一个福音”并不只是一个;但不论有多少,纯正福音只有一个,凡偏离这纯正福音的,就是“另一个福音”。

二、神设立救恩的原因和方法   罗3:21~25
          罗 马书的中心主题就是因信称义,而我们念的这段话,则是提纲挈领地把神设立救恩的原因和方法指了出来。曾有一位青年问我,神何苦要这么差独生子来救人?他是 神,他的权柄统管万有,如果他要赦免罪人的罪,有谁敢表示异议呢?问话的意思很清楚,这不明明是神在作“秀”给我们看,要表现自己的宏恩厚爱,博得我们的 赞叹景仰吗?
          当 然这位青年是还未信耶稣的,所以他只知道人间的权势可以无法无天,不知道神的慈爱和公义圣洁不可分。可以说,世人对这位神,最不认识的,就是神的爱。本来 “爱”是人最熟悉的题目,经常谈到的内容;但人却不认识神的爱和人的爱之间的区别。在人这里,爱和公义圣洁是相对的,往往是二者不可兼得的。但在神那里, 爱和公义圣洁是不可分的,就是一回事。最明显的就是表明在救恩的内容上。
          神 设立耶稣作挽回祭,是凭着耶稣的血,借着人的信,要显明神的义。当我年青的时候,念到这里,总很自然会涌出“要显明神的爱”;心里想,是不是圣经搞错了, 明明神爱世人,才赐下独生子,怎么成了显明神的义呢?现在我才懂得“显明神的义”不但不错,而且非常重要。否则就象问话的青年想的,没有必要凭着耶稣的 血,就凭神自己一句话,不就什么都可以搞定?
          保 罗是在解释神设立救恩的原因,用“显明神的义”,为要强调神对罪得赦免,是有公义圣洁要求和标准的,是付出十足的赎罪代价的。但如果这里用“要显明神的 爱”有没有错呢?当然也是不错的。如果不是神爱世人,哪里会有这样的救恩临到罪人?因此,神的爱也就是神的义,在神那里,他的爱和义不但不是相对,而且是 不可分的,一致的。这也正是神的爱和人间任何的爱不同的地方。所以我们从他所设立的救恩,既认识他的义,也同样认识他的爱。

1、罗 5:19  我们都是罪人。
          认 罪悔改一直就是我们传福音最基本,也是最敏感的题目。曾听主内前辈葛培理说,有人向他建议,信耶稣确实很好,就是喜欢讲罪不好;如果少讲不讲,那么一定能 吸引更多人到教会来。他听了以后,第一个反应就是,他对罪的问题讲得还不够多,所以才会有这样的建议,对罪这样没有认识;所以必须要更多讲,不能少讲,更 不能不讲。
          我 相信类似的情形我们也常会碰到,我们中华文化是“人之初,性本善。”有些年长者听到我们传福音时说到要认罪悔改,总是非常反感。当然这一方面是因为不认识 什么是罪,为什么说我们都是罪人;另一方面就是受了中国儒家哲学的影响,喜欢把任何罪行归咎于外因,自己没有直接的责任。所以如果自己错了,检讨的时候最 好的借口就是“交友不慎。”这时如果他的朋友也同时检讨自己,一定也是“交友不慎。”究竟是谁影响谁,谁带坏谁?只要看两个孩子吵架,他们的母亲会怎样对 骂,就很可以说明问题了。所以在儒家哲学影响下的观念,不喜欢听到关于罪的问题,只是自欺欺人的表现而已。

1)有罪(原罪、罪性、罪孽、罪恶。)这是指人的本质,内在素质,不是行为。
          当我们讲到罪,很自然会联想到种种具体的罪行。当然任何罪行都一定是罪,这一点一般大家还能接受,很少人会自夸没有作过任何错事。但圣经说人生下来就有罪,生在罪中。诗51:5这就使很多人感到不公平,冤枉,接受不下来。确实,如果没有圣灵的光照和感动,我们都是接受不下来的。约16:8但这却是我们在认识自己是罪人的时候,更重要的内容。
          过去很多主内前辈把这叫“原罪”,意思就是亚当犯罪吃了禁果,这罪就延伸到我们所有子孙后代。现在我们更多用“罪性”这样的表达,虽然也是亚当犯罪带来的后果,但不是因为他吃禁果的罪行,而是因为他犯罪后被罪拘禁,在罪权下,受罪辖制。罗5:14从此他的后裔就自然生在罪中,带有罪性,成为罪人。不是因为我们犯了哪件具体罪行,而是因为生在罪中,是人与生俱来的内在素质,是指罪的本质,有时我们称之为罪孽、罪恶。
          施洗约翰曾举过一个非常恰当的例子,他指责那些以色列百姓为“毒蛇的种类。”路3:7毒蛇生下来的小蛇,就是毒蛇;不在乎它有没有咬过人,它就是毒蛇,因为它是毒蛇生下来的,是毒蛇的种。即使小毒蛇觉得冤枉,我还没有咬人,怎么就说我是毒蛇呢?但我想我们对这样的生物分类,都不会有异议;不是根据它有没有咬死人,而是根据它的品种血统。
          蛇是这样,人也是这样。亚当犯罪后,就是罪人;今天我们是罪人的后裔,说我们是罪人,为什么就不愿意接受这一事实呢?不但如此,而且人生下来,也确实就带有罪性,到有机会的时候,就会表现出来。
          记 得我小儿子在一岁半的时候,有一次我从外面回来,踏进房间,听我师母说“爸爸回来啦。”然后就笑了起来。我看到孩子睡在自己小床上,一动也不动,应当是睡 着了;有什么好笑的?师母向我解释,孩子刚要从床上爬到旁边的一口橱,想拿里面他喜欢吃的糖果,听到我回来的脚步声,就立即躺下装睡。我还不敢相信,能装 得那么逼真?走到小床边仔细看他,这时他才忍不住哇的哭了起来。
          当 时我也是哈哈大笑;但这件事一直深印在我脑中,这么小的孩子,怎么就能装得那么像?他知道哪里有他喜欢吃的,也知道大人不喜欢他自己拿,更知道妈妈不会打 他,爸爸要打的;在这样的时候,只有这样装睡一条路来逃避挨打。这是谁教的?当然做父母的不会教他装假,又还没有上学,还不到跟其他小孩一起玩,受“交友 不慎”的影响;唯一能解释的,就是与生俱来,出于人内在的素质。
          圣经对我们的罪性,指出有几个方面,是与生俱来的。
          (1)罗 1:28   因不认识神。
          这 可以说是一切罪恶的根源。人因为生在罪中,生下来就是“罪人”的品种,所以必然是不认识神,有犯罪倾向,到需要的时候,就犯出具体的罪行来了。象我的小儿 子,生来就是知道行诡诈的,会装假的;到需要的时候,就表现出来了。今天他长大了,受家庭的教育,学校的教育,更信了耶稣,生命有了改变;就懂得分辨,什 么是该行的,什么是神不许可的,不该行的。
          (2)路 3:7 因出自亚当,是在罪孽里生的,罪人的地位。诗 51:5
          很 少会有作父母的,教自己孩子学坏的;也很少会有学校,不是教学生学好的;但人还是很容易走上歪路。为了袒护自己的孩子,父母总是责怪给其他孩子带坏了,是 交友不慎。为此也使得整个社会的人际关系,搞得越来越复杂。问题就在都不肯认真的自我反省,看到人是在罪孽里生的,是与生俱来的罪人地位,是毒蛇的种类。
          大卫承认他是在罪孽里生的,这不是指他母亲犯罪影响他,而是因为他就是罪人的种类,生在罪孽之中,生下来就在罪权势的辖制之下。
          (3)罗5:14  都在死的权下,是罪的奴仆。
          亚 当犯罪以后,罪就进入世界,从此以后这世界就在罪的权势下,被罪所辖制。罪不是一样东西,如果罪是“物质”,那么天地万物都是神造的,罪也就变成是神造的 了。但在圣经里只有说罪是一个权势,这个权势是因着魔鬼带入世界的。我们必须分清楚,亚当吃禁果是人类犯罪的开始,而不是罪的开始。当亚当违背神命的时 候,罪早已存在,只是还没有能进入这神重造的世界。当人违背神命的时候,罪就得到了进入这世界的机会。罗5:12
          虽然圣经没有明确说明罪的起源,但有指出最初犯罪的就是魔鬼。约壹3:8我们相信在神所造的万物里,并没有罪的存在。但当魔鬼违背真理时,这就是“犯罪”的开始,也就有了罪。约8:44而当人违背神命的时候,罪也就借人犯罪进入世界。按照神的定命,罪的结局乃是死,所以人类从此就在“死亡”的阴影和权势之下,成了魔鬼的奴仆。来2:14-15
          关于“死亡”的内容,我们在后面第十三课还会有详细查考。

2)有罪行。(罪过、过犯、罪状、罪名。)
          我们有罪,是罪人,这是指我们有罪性,有犯罪的倾向;因此早晚会犯出具体的罪行。就好象一条毒蛇生下的小蛇,生下来还没有咬人,就是毒蛇;也因为是毒蛇,它早晚是要咬人,把人咬死的。
          (1)路6:45  有罪性必有罪行。
          我 们中国人有这样的说法,“言为心声”,意思就是,我们心里怎么想,嘴里就会怎么说出来。耶稣也是这样说,怎么样的树,结怎么样的果;人心里存着什么,终必 会表现出来。我们既是罪人,心里存着罪,发出罪恶的果子来,是很自然的事。所以说,因为我们有罪性,就一定会有罪行,迟早会表现出来,随时会表现出来。
          有 弟兄姊妹用“原罪”这样的说法,意思应当是一样。但“原罪”容易使人误以为是指“原来就有罪行”;以至人心里不服,觉得不公平,我根本没有犯过罪,怎么原 来就有罪行了呢?亚当吃禁果的罪行,怎么能算到我的头上呢?我们已经说了,神是公义的,亚当吃禁果的罪行,是不会算在我们头上的。罗5:14其实“原罪”的意思是指原来就有的“罪性”,因人生在罪的权势下,从本性就有犯罪倾向。既有这样的倾向,到有机会的时候,就必定会表现出来。
          先知何西阿对人性在这方面的情况,举了一个非常朴实易懂的例子。何7:4-6烤饼炉子的火,尽管一直在烧,却不是一直发旺的。在团面到发面的时候,在晚上烤饼的人睡觉的时候,都暂时是让炉火焖着的。外面看不出有火冒出,但炉子里面却一直是烧着的。等到天亮,面也发了,人也有精神了,卖饼的时候也到了;这时的炉子,就“火气炎炎”了。
          你看,先知讲得多形象,我们犯罪不也是这样?虽然内心充满了各种欲望,罪恶意念,但总有一个埋藏在心,酝酿的过程。等到时机成熟,也就行出来了。只是各人对“时机”的评估和要求不同,有些必须看准了,十分有把握时才下手,有些则对后果考虑较少,一有机会就急着表现出来。
          耶 稣来,是要改变我们的罪性,也赦免我们的罪行。所以我们信耶稣跟任何其它宗教不同,不是从“劝人为善”出发;先要人“相信耶稣”,因信得重生,生命得改 变。耶稣知道,坏树是结不出好果子的;所以必须先改变我们的本性和生命,从坏树变好树,罪人变义人,这时再要求结出好果子,才有可能。
          (2)罗3:23  这罪行是按神的标准。
          当 我们讲到人人都有罪行时,有些人会很反感,因为觉得自己从来没有犯过“法”,有什么罪行?所以常会有人不服说,我有罪,为什么没有被抓去坐牢?当然我相信 我们都没有违犯这世界社会的法律法令;但我们讲的罪行,是指人在神面前的光景,是按照神要求的标准。即使是世界上不同的国家,也是有很不相同的法律条文和 要求的;往往在这个国家严格禁止的事,在另一个国家,可能还是受鼓励的。
          现 在我们讲的,是神对我们的要求,和同为世上的法律要求,就更不同了。我们从旧约的律法规条和诫命可以知道,除了有人与人之间的道德风尚要求外,更有人和神 之间关系的要求和表现。而进入新约时代,不是因为一切都是恩典,就变成没有要求;而是有更高更严格的要求了。耶稣曾明确告诫门徒,不可杀人的要求,应当提 升到不可恨人的层面;从律法下只有外在表现的要求,提升到省察内心世界活动的层面。太5:21-22

2、诗89:14  在神那里,慈爱和公义是不可分的。 
          我 们讲到神的宝座,脑海里常会出现一个人间君王的宝座形状。但神是个灵,不需要这样一个宝座来坐。我们相信神有宝座设立,那是体现他权柄的中心。但这在具体 什么地方,不是我们能说得清楚的,因为不会在我们这“被造的”三度空间内;否则在空间被造前,神就无“容身之地”了。我们也无法想象宝座是怎样的形状,是 什么质料造的。我们人能想象出最好的,不过是“金壁辉煌”;但这里告诉我们,神的宝座是建立在公平公义的根基上,他的行事准则,离不开慈爱和诚实。
          我听过有人把慈爱称为神的第一属性,但没有说第二、第三属性是什么,一共有多少属性。我想这样说的人,是不想继续说下去,也是根本说不下去的,因为是根本不存在的。神是独一真神,在他属性里,包有一切美德,是不可分的。雅1:16-17人以为慈爱才是美德,但没有公平公义的爱,只能是溺爱,宠爱,这不是神慈爱的行事原则,不是出自以公平公义为根基之宝座的行为。
          对我们人类来说,最能够认识这位真神的公平公义和慈爱诚实的一致性和一体性,就是他为我们准备的救恩了。

1)书24:19  神的圣洁公义对罪不能随意赦免,必须经过惩罚,付出赎价。
          尤其我们中国人,总以为只要权力能办到,就不必顾及圣洁公义。由于长期受到“人治”,以“人意”为行事准则的统治,大家也就早已习以为常地接受“权威意志”了。但今天的社会已经有了很大改变,人们也渐渐注意到法制健全的重要,开始懂得究竟应当是权大还是法大。
          如 果人间尚且如此,在神的国度却不讲公平公义,满了偏爱溺爱,那会成了什么样子?约书亚在这里对以色列民的告诫,不是真的不要以色列民事奉神,而是特别提醒 他们,不要只想神是慈爱的;也当记得,神是圣洁忌邪的,对罪恶过犯,是不会轻易赦免的。用我们今天熟悉的语言,就是在神那里,如果犯了罪,是没有情面可 讲,没有后门可开,是必须付足罪的“工价”的。
          所以不要以为,今天我们信耶稣,罪得赦免,是因为耶稣是神儿子,向神讲了情面,开了后门,赦免我们的罪。耶稣是为我们付了十足的罪价,才把我们救赎出来的;这赎价就是他的“流血舍命”,神一点也没有因为是他独生子,就把罪价减轻减少。
          圣经告诉我们,“我们若认自己的罪,神是信实的,是公义的,必要赦免我们的罪,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。”约壹1:9在讲到神赦免我们的罪时,不是说神是慈爱的,怜悯我们的,而是说神是信实的,公义的;正是要说明,神赦免我们的罪,不是通过开后门,讲情面,拉关系的,乃是付出了十足代价的。

2)彼后3:9  神的慈爱使祂不愿一人沉沦灭亡。
          这样说起来,神的慈爱是不是就成了多余呢?当然不是,神定下一切事情的准则,那必须是在公平公义根基上;但在具体执行时,就必然是按照慈爱和诚实的心意。在神设立救恩的这件事上,是最清楚明白不过了。
神就是爱,他是慈爱的,爱他所创造的一切,更爱按照他形象样式造的人。人类犯罪不是他所希望的,所以当初他警告亚当不要吃分别善恶树的果子,因为吃的日子是会死的,是他所最不希望发生的。我们必须明白,亚当吃的日子必定死,不是神要他死,而是罪要他死。创2:17
          可是亚当偏就去吃那果子,犯了罪;从此以后,人类就在罪权之下,被死的毒钩钩住,等候死的结局。林前15:55神的慈爱不愿人类如此沉沦灭亡,就为我们预备救赎之道,但这救赎之道的内容,却必须满足神圣洁公义的要求;为此惟有他独生子亲自降生为人,担当我们众人的罪,才同时达到神慈爱和公义两方面的要求。

3)约3:16 神为爱世人赐下独生子,正显明他慈爱圣洁公义是不可分的。
          约 翰福音三章十六节是我们最熟悉的一节圣经,我相信没有弟兄姊妹是不会背的,而且背起来是那么顺口。但大家有没有想过,这却是一节在人的逻辑里,怎么也讲不 通的道理。如果今天有一个人跟你说他爱你,爱到把自己儿子都为你杀了,你敢不敢接受这样的爱?这是不合人之常情的。一个人说他爱你,总是表现在他关心你, 帮助你,支持你的上面,跟“儿子为你被杀”是沾不上边的。
          为 什么不是“神爱世人,甚至赐给每人一百万块钱”呢?这样不是更皆大欢喜吗?我们每个人能得一百万块钱,不是更实惠吗?神也就不必赐下爱子了。为什么今天我 们说到“神爱世人,甚至赐下独生子;”会感到那么合情合理呢?原因就是我们都已经对神的慈爱圣洁公义一致性有认识,明白如果神不先赐下独生子,什么好处也 无法临到我们。
          从 亚当犯罪以后,神知道人在罪中,除从他那里受咒诅惩罚外,再也无法得到任何祝福;因此人的当务之急,就是解决罪的问题。神的慈爱不愿有一人沉沦,而神的公 义则要求罪必须付出死的工价;这正是神设立耶稣替死代赎救恩的背景,也使得我们在念到“神爱世人,甚至赐下独生子”时,会感到那么自然和顺理成章。

3、彼前2:23-24 主的替死代赎是唯一的途径。 
          多 年前有一位青年跟我说,你们信耶稣的道理,其实就是“否定的否定”。(注:这是马列主义唯物辩证法三大定律之一)神先定人为有罪,这是第一个否定;然后又 设立救恩使人能出离罪,这不是否定的否定吗?所以这一切都是神自导自演;而且为增加戏剧效果,就让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,不都是自讨苦吃吗?
          如 果神的慈爱,不是和公义圣洁不可分,那么这样的救恩安排,确实可以说是多余,那个青年的说法,也就好象是很有道理。尤其我们中国人长期在“权威统治”下, 早已习惯了权威怎么说,就怎么算;不在乎什么公义圣洁要求。既然神是最高权威,他说了还能不算吗?他要赦免人的罪,还不简单一句话就搞定吗?
          但 是当我们认识神的大爱,也就是神的公义圣洁,我们也就能明白神这样设立救恩的必要了。表面看来,也是否定的否定,但这第一个否定,乃是人造成的,并不是神 的意思。当神告诉亚当“吃的日子必定死”,不是神要他死,是他自己找死,神这样提醒他,正是希望他不要死的。因此当神为拯救罪人设立救恩时,虽然也是“否 定的否定”,但不是否定自己的否定,而是否定人造成的“否定”,这就不是自导自演的作秀,而完全是神慈爱心意的流露了。
          或 许有人会问,即使救恩确实是出于神慈爱的心意,就没有第二个方案,非得让独生子耶稣来钉在十字架上吗?对这个问题的回答,就必须要认识神公义圣洁的本性和 要求了。我们相信,如果不是非不得已,神是绝对不会轻易赐下独生子的。如果可以有第二条拯救人脱离罪的途径,神是绝对不肯让耶稣来替死代赎的。
          下面我们就从几个方面,来看神公义圣洁的要求,赦罪需要有怎样的条件;同时也看为什么耶稣是唯一的答案。徒4:12除了耶稣亲自来钉在十架上,就没有第二个可能。

1)罗3:20 这救恩必须是律法以外的。
          (1)赦罪需要的条件。
          从摩西到耶稣,一千多年下来,没有一个人因行律法能在神前称义的。虽然律法目的是从神来的,是好的,但人因无法遵行全律法,以至它对人来说,最后达到的效果,只是“叫人知罪”,人无法从律法得到拯救。因此当神要为人设立救恩时,就必须是在律法以外的。
          (2)罗3:27  耶稣是唯一的答案。
          耶稣来作成的救恩,不再是要求人通过遵行律法的规条,而是用信主之法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至灭亡,反得永生。

2)林后5:21必须是自己无罪的。
          (1)赦罪需要的条件。
          因为这救恩是建立在“替死代赎”的救法上,如果自己有罪,就无法替代人的罪。所以必须是自己无罪的。我们必须记得,凡从父母生下的人,都是生在罪中,生来的罪人。
          (2)太1:18  耶稣是唯一的答案。
          因此当耶稣降生为人的时候,他是借童女马利亚,由圣灵感孕而生。从古至今,人类中没有第二个人,是这样诞生的。惟有耶稣,他是女人生下完全的人,但又不是亚当的后裔,不是生在罪中;所以他能为罪人死,担当我们的罪。
          这是为什么耶稣必须由童女所生,不是故意要造成异乎寻常的诞生事迹,以此烘抬耶稣的特殊性和身价,而是为了救恩的需要。

3)罗6:23 必须是要经过死的。
          (1)赦罪需要的条件。
          神所定的要求,罪的工价乃是死。当神为我们设立救恩时,他没有开后门,看情面;而是必须经过死,才能真正达到赎罪的目的。
          (2)腓2:8  耶稣是唯一的答案。
          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,并不是因为自己作了什么该钉该死的事;他是无罪的,替我们成为罪,为我们的罪而死。林后5:21

4)林前15:55 必须是得胜死亡的。
          (1)赦罪需要的条件。
          如果虽然被钉死,却不能得胜死亡,那么这样的钉死,可能只是一种伟大牺牲,一次无辜冤枉的事件。要能真正达到赦罪目的,不但要经过死,更需要得胜死亡,才能把死亡权势下的人类拯救出来。
          (2)徒2:24  耶稣是唯一的答案。
          按着定命,人人都有一死;而且从亚当犯罪以后,人死就被死亡的权势所拘禁,在阴间等候永远灭亡的结局。路16:28惟有耶稣,因为他是神的儿子,既不是生在罪中,自己也没有犯过罪,所以虽肉身经过死,却不能被死亡拘禁。他去到阴间,不是被拘禁去的,乃是要去败坏死权,解救在死权下的人。来2:14-15
          如 果前面三点,神还有可能在自己独生子以外,安排其他的救赎途径;比如说打发天使来作人,让天使从童女生下,最后也经过死。但到这第四点,天使就无法得胜死 亡,败坏死亡的权势;因为天使不是神,不是“在自己有生命”,也就无法败坏死亡之权,无法把在死权下的人类拯救出来。惟有神才是在自己有生命,死不能拘禁 他;所以神必须赐下独生子,来为我们作成救恩。约5:26

5)提前2:4  必须是能救万人的。
          (1)赦罪需要的条件。
          神爱世上所有的人,不愿意一人沉沦,愿意人人都得救。因此当他设立救恩的时候,一定是要能救万人的;否则就不能满足神爱世人的心。所以即使现在有人愿意替死,也只能代替一个人,不可能救万人。
          (2)罗5:15  耶稣是唯一的答案。
          惟有耶稣,他的替死是能够救万人的,因为他是神的儿子。这方面我想我们可以从两方面来认识。
          首先,耶稣不只是消极的担当我们的罪行,他在十字架上,是得胜罪恶和死亡的权势,救赎我们脱离一切罪恶。多2:14耶稣的救赎,不只是担当我们罪行的惩罚,更是直接胜过罪恶本身,败坏罪恶的权势,使罪不再能辖制我们。这是治本,不是治标,当罪恶本身被败坏,就不是哪一个人的罪行得到替代,而是所有在基督里的人,都脱离罪的辖制,都得到赦罪的恩典,达到神愿意万人得救的目的。罗6:6-7
          其次,耶稣是神的独生爱子,在神那里,他的价值,是远超过一切被造物;他的替死,是足能担当所有人的罪。就象大卫和押沙龙争战,他的军兵阻止他出征时说:因为你一人,强似我们万人。撒下18:3大卫和他的军兵都同样是人,只因他是君王,就被认为一人强似万人。那么今天是神的儿子,跟我们是创造者和被造者的区别,他一人钉死十架,能担当我们多少人呢?
          因此,惟有耶稣,他来受死,在神那里,就足能担当所有人的一切罪;他是神要设立救恩的唯一答案。

6)来10:11  必须是长远有效的。
          (1)赦罪需要的条件。
          神要设立的救恩,不但是要能救万民,而且也必须是长久有效。否则即使救恩作成,这救恩也只能救当时的人,或只包括“在此之前”的人;以至救恩需要一作再作,替死需要一死再死,有时间性,仍然达不到神愿意万人得救的目的。
          (2)来9:12  耶稣是唯一的答案。
          耶 稣是神,他超越时间;在他那里,他所作成的一切,都不受时间的局限。所以他只需一次献上自己,就作成了永远赎罪的事。他十字架的功效,不是还没有过期,而 永远是新的,是现时的。按罗马人的法律,他是在两千年前被钉死在十字架上;但按他是神,他被钉十架,不在时间之内。所以今天当我们信耶稣的时候,我们不是 因为两千年前耶稣钉十架的功效还没有过期,而是说,他就是为我被钉十架的。这十架救赎的功效是永恒的,没有时间局限的,是永远的现在式。这是惟有耶稣,神 的儿子才有可能作到的效果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我们看前面所提的这六个方面,按照神的公义圣洁要求,是不是必然会有这样的要求?而除了耶稣以外,还有第二个可能吗?

4、谁接受赎价? 
          神设立救恩的中心内容就是替死代赎,罪是有工价的,而耶稣的救赎是为我们付出了流血舍命赎价的。可能有人会问,这赎价是付给谁的呢?给魔鬼?当然不可能,魔鬼只是借人犯罪机会,强行辖制人在他权势下,人并不欠他什么。罗8:12那么是神要收取耶稣的血作赎价吗?应当也不是的。虽然“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;”但并不是神喜欢血,要得到血。
          不少弟兄姊妹因为受到过去异教传统的错误影响,以为献祭要点,是在供奉给神享用的祭牲。但在圣经里,神从来没有象外邦偶像那样享用祭物的;神悦纳的,不是祭物,而是人按神要求,反映人尊神为大,愿意事奉神的“献祭行为”。士13:16那么这赎价究竟是归给谁的呢?

1)来9:22  赎价不是赎金。
          赎 价不是赎金,这是指为赎罪需要付出的代价。赎金是指一笔可以衡量的物质钱财,为要达到得钱财的目的。但赎价着重在为救赎而需要付出的代价,是为要达到得救 赎的目的。所以赎价乃是反映抵罪的尺度,耶稣为救赎我们而付出的代价;并不归神,更不归魔鬼。神不是要得到耶稣的血和命,才赦免人的罪;但按照神公义的要 求,赦罪必须流血,这是工价,不是享用祭物。
          就 好象一个小偷,被法官判了五年徒刑;你想他是为谁去坐牢的?不是为法官坐牢,他坐牢跟法官完全没有关系。甚至也不是为被偷的人坐牢,被偷的只关心自己被偷 的东西能否取回来;小偷去坐牢,对他只是心中出气,并没有什么实际好处。小偷也不是为自己去坐牢,他自己是绝对不希望去坐牢的。那么是为什么呢?为他小偷 的行为,为了罪,坐牢是他为自己罪行付出的抵罪尺度,他小偷行为的法律代价。
          “流血”正是神对罪工价的尺度要求,是赎价,不是赎金。今天人间的法律有可以以罚金替代坐牢的;在神那里虽可以替代,但不是金钱,还得“流血”。为此耶稣的舍命流血,就为我们作成了在神前替死代赎的救恩。不是流血归神,而是“流血”满足神对罪所定工价的公义要求。

2)罗6:23  神尊重自己对罪所定的工价,承认主受死抵罪效果;不是接受一笔欠债,接受耶稣的血和肉。
          我 们不知道,神为罪所定的工价乃是死,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,怎么定下的;但不管怎样,人犯罪以后,神这一公义要求,也必须同样认真执行。因此在神为拯救罪人 而设立的救恩里,必须要付出死的代价。而耶稣来作人,被钉死在十字架上,正是为我们付清了罪的赎价,满足神公义圣洁的要求。所以神不是接受耶稣的血和肉, 好象是人类欠债,耶稣帮我们以血肉作赎金还债;这是为救赎罪人脱离罪的惩罚,所付出的代价。

三、雅各书和保罗书信说的是同一救恩。
          常 听弟兄姊妹中有人说,雅各书是讲行为,保罗书信是讲信心,好象他们对救恩有不同领受和见解。这样的说法并不全面,他们二位的书信里,对救恩的认识,其实是 完全一致的。论到救恩,圣经一贯真理的原则,清楚告诉我们,是因信称义,是不需要靠行为的。保罗书信非常清楚这样告诉我们,雅各书也同样是这样清楚告诉我 们的。
          可能有人会说,那雅各书里,不明明是强调行为对我们的重要吗?我想会有这样的疑问,原因是我们对雅各书中所讲的行为,究竟指什么,没有看清楚。接下来我们就从雅各书来看,是不是雅各书有讲靠行为得救这样的道理,还是我们理解错了他的意思。

1、雅2:22  信心和行为的关系。
          在论到信心和行为的关系时,这是很重要的一节圣经,也是弟兄姊妹造成对雅各书中讲的行为误解的很重要一处地方。如果我们能认真仔细地念这处经文,我们就可以知道,雅各对信心和行为的关系,究竟是怎样说的。

1)并行不是平行,是不可分的同一内容两个方面。
          我 们所念的这节经文,首先告诉我们,“信心是和他的行为并行。”这节经文有两处地方,是大家容易误会的,第一处就是“并行”。并行不是平行,它们的意思是完 全不同的。并行是指“同行,一起行”,是指两者总是在一起出现的。而“平行”我们在学数学的时候,印象深刻,两条平行线永不相交。所以平行的意思和并行刚 相反,就是两者永远保持距离,永远不会合到一起。
          有 弟兄姊妹认为信心和行为是我们得到救恩的两个不同途径,原因就在把信心和行为不是“并行”,而是“平行”了。在原文,并行和平行是完全不同的词,我们中文 虽然也是不同的词,但却在书写和读音方面,十分类似。尤其南方人,读音完全相同;这是造成很多弟兄姊妹对这节圣经意思误解的一个重要原因。
          雅 各在信心和行为的关系上,认识很清楚,是并行的,就是这两者总是一起出现的,哪里有信心,也就一定有行为同行;缺了其中之一,就谈不上“并行”,而是独行 了。所以说“保罗讲信心,雅各讲行为。”这样说的人,是对圣经误解,不是来自雅各书的教导。当我们扭转了自己的偏见,再看雅各书,就会看到雅各对救恩的认 识,跟保罗是没有不同的。

2)“他的行为”是指信主时的信心,不是抽象概念,而是有具体经历表现的。
          明 白了并行和平行的不同后,我们再来看这节经文;在这节经文里,还有一个地方也是造成很多弟兄姊妹误解的。每当我讲课到这里,我总是问弟兄姊妹,信心和什么 并行?得到大家一致大声回答:“信心和行为并行。”有时我一连问几遍,大家都只感到困惑,但还是同样的回答。问题就是大家先入为主的观念太强了,所以不需 要仔细的念圣经,就以为不会错,信心和行为并行。如果平行不对,并行还不对吗?
          但现在的问题,不是出在并行平行上,而是出在“行为”上了。请大家看着圣经回答,信心和什么并行?“他的行为”。信心不是和“行为”并行,信心是和“他的行为”并行。我们想一想,什么是“他的行为”?由于我们中文圣经里第三人称,一律用“他”, 没有她它之分,所以这处经文我们读到的时候,就容易把“他的行为”当作是我们信徒的行为,我们应当要有行为来和信心相配合。
          但 我们从圣经的原意,应当能够明白,这里“信心和他(它)的行为”应当是指“信心的行为”才对。这还不是指我们有了信心,就一定会有的行为表现。虽然这是事 实,我们有了信心,一定会有行为表现;但这里说的“信心的行为”,应当是指我们相信耶稣,不是用一种空洞没有具体内容和表现的“口头相信”,它是有具体实 际表现和经历的。总有人以为,相信就只需要口头说一声“相信耶稣”而已;没有想到我们说的“相信”,是有十分具体内容的。
          (1)约1:12 “信”就是接待、接受耶稣为救主,这是“信心的行为”,不只是口头上说一声“相信”。
          信心是有具体行为的,这里说“接待”,也就是接受耶稣,不只是口头的说一下“我信耶稣”,是需要有实际经历的;而且“接受”也是有具体内容的。/我们从圣经更多的记载,就可以知道,我们接受耶稣,是指接受他作我们的救主。约壹4:14所以“相信耶稣”不是一个意念,一句空洞的话。因为是“它的行为”,信心本身没有什么行为不行为的,信心的行为,很清楚乃是指我们相信时必须要有的实际生命经历。
          (2)林前15:2-4  “信心的行为”就是要持守主替死代赎的福音真理。
          保罗在勉励哥林多信徒应当持守纯正信仰时,提醒他们不要“徒然相信”,也就是不要弄到最后,白白信了,并不能得救。说明在保罗的观念里,真会有人自以为是相信耶稣的,结果却空欢喜一场,到头来并不能得救。
          那 么怎样相信才不是徒然相信呢?保罗接下来对什么是福音,作了一个简单而重要的介绍。而且为了要引起人的注意,还特意加上“第一”这样的表达;意思就是以下 的这些内容,是最重要,最基本,在讲到福音的时候,绝对不能忽略的。我们有“信心的行为”,就是要持守这些福音内容。从保罗接下来的教导可知,这福音内容 就是耶稣的替死埋葬和复活。
          保 罗还特别强调“为我们的罪死了”。光相信耶稣死还不是“信心的行为”,必须相信耶稣是为我的罪死。相信耶稣死,那可能只是一次伟大牺牲的表现;但“为我的 罪死”,那就是替死赎罪的内容,而且首先我们必须承认自己是一个罪人。承认自己是罪人,这正是我们“信心”必不可少的行为。
          (3)加3:14 “信”就是得圣灵,有为罪忧伤痛悔自责的经历。约16:8
          信心的行为还有一个重要表现,就是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。这应许就是耶稣求父赐圣灵作我们的保惠师,与我们永远同在。约14:16虽然圣灵没有形象,但我们得着圣灵却一定会有表现,这表现总是从为罪忧伤痛悔自责开始。约16:8当一个人能够从过去喜欢犯罪,对犯罪没有感觉,转变到厌恶自己、痛恨罪,这时我们就可以知道,自己的生命改变了,已经得着所应许的圣灵了。这也正是真信心一定会有的行为表现。

3)信心需要成全。
          在 弟兄姊妹中,总有些人以为我们信了耶稣,进天堂的手续就算办齐了;从此以后只要等着上天堂就是。但我们信耶稣,不是用信心去换一张进天堂门票;而是信耶稣 得生命,并且随着生命的成长,我们的信心也得着成全。可见我们的“信心”不是一劳永逸,有过、说过,就算完成了。它不但有具体的行为表现经历,而且还有成 长成全的过程。
          那 么这信心又怎样能得到成全呢?还是这节经文,在后半节告诉我们,这信心需要“成全”,这成全是因着“行为”。这里就没有说“他的行为”了。很明显,在这节 经文里,提到两个不同的“行为”;前半节提到的是“他的行为”,后半节提到的是“行为”。我们从整节的意思可知,因为有了前半节说的“信心的行为”,进一 步我们就应当有因信得着生命改变,而见证出来的“行为”。这后一个“行为”才是指我们信了耶稣以后的行事为人表现,就是我们通常理解的行为。
          这一行为不是和信心并行,而是信心的延伸和结果;和“信心的行为”是指不同的内容。“信心的行为”是指我们相信耶稣必须要有的实际经历,这后一个“行为”则是指我们信主后,生命生活上改变的表现,见证出我们信心的真实和成长过程。

4)雅2:19  信心不是指相信有神的存在,这样的信,鬼魔也有。
          由 于中国多年来的社会教育都是无神论的,使得有些人误以为当变成“有神论者”时,有了信仰,好象也就已经跟“信耶稣”差不多了。但有神观点和相信耶稣还相差 甚远,雅各提醒我们,连鬼魔也都是有神论者。所以“信有神”和“信神”是完全不同的含义;前者反映的是一种世界观,一种知识理念,后者则是一种信仰,也就 是圣经提到的“信心”,它的实质表现是接受,顺服。
          我们对“行为”认识片面,会造成对真理的错解;我们对“信心”认识片面,也同样会造成对真理的错解。所以当我们要从雅各书,明白信心和行为关系的时候,必须先把什么是行为,什么是信心,分辨清楚。

5)雅2:26  信主后没有行为转变的见证,这样的信心是死的,至少也是病态的。
          我 们已经说了,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,就是告诉我们,真信心一定会有行为上的见证,让人看出他是真信耶稣的。如果一个人自称是信耶稣的,但却没有丝毫行为改 变的见证,就不禁让人怀疑,究竟是不是真信耶稣,有没有生命,得着重生?雅各把没有行为见证的信心,称为是死的信心;因为生命一定是在活动变化中的,死的 才是没有反映,一丝不动的。
          死 的信心,其实就是没有信心。这没有信心还不是信心不足,而是信得不对;回到我们前面说的,相信的时候,没有经历“信心的行为”那几点。有些弟兄姊妹,可能 “相信”是真心的,但信了以后,没有追求,不想爱主,只是自我中心,求一己的利益。这样的弟兄姊妹,即使他的信心不是死的,也至少是病态的,不正常的。一 切不正常的情形,都只能是暂时过渡的,终必要走向两极的。所以如果我们的生命是在病态中,我们的信心毫无行为的果子,千万不要心安理得,必须赶快反省悔 改,免得到头来只是“徒然相信”,那就太可惜了。

2、雅1:16-18 我们得救是神用真道生我们,不是我们行为的结果。彼前1:23
          不但如此,雅各在这里的第18节更直接说明,神是按他自己的旨意,用真道生了我们。我们不是靠行为得生,我们是从真道生的。这跟我们从约翰福音认识关于重生的记载,是完全一致的。耶稣在跟尼哥底母谈道时,就是说我们重生,是借着水和圣灵而生;这水应当就是指着真道。彼前1:23,弗5:26
          雅 各对我们重生得救的认识,就是按照耶稣的教导,我们是从神生的,神是用真道生了我们。这和保罗书信里的内容也是完全一致的,并不存在一个讲信心,一个讲行 为的区别。雅各书确实有讲行为,但不是靠行为得救。我们前面已经指出雅各所讲行为的两个不同内容。只是我们自己在念的时候,没有仔细客观的去分辨。
而且在雅各书有好几处地方,还特别指出靠行为的不可靠,在神那里是达不到完美效果的。

1)雅2:10-13  神对行为的要求是遵守全律法,是没有人能作到的。
          雅各是耶路撒冷教会的长老;他书信的对象是以犹太信徒为主。当谈到遵守律法的问题时,他也和保罗书信的信息是完全相同的;没有人能靠遵行律法而得完全。罗3:19-20雅各甚至警告当时还想高举律法的犹太信徒,那想要靠行为守律法的,终必要受“无怜悯(不在救恩里)的审判。”
          所以今天弟兄姊妹中有这样的说法,罗马书和雅各书是分别从信心和行为论说救恩的内容,是对雅各书里全备的信息,完全错解了。

2)雅4:8-10  人应当到神前自卑,为罪忧伤悲哀,才能得洁净。
          有人以为雅各书没有提到认罪悔改的要求。可能雅各在表达上,和保罗有不同,但我们从刚才所念这段话的意思,应当很清楚说明,雅各也同样指出,有罪的人必须来到主前,谦卑自己,经过愁苦悲哀哭泣;这不就是要我们来到主前,谦卑认罪,为自己的罪忧伤痛悔吗?约16:8

 3)雅5:1  钱财不能救人逃离审判,所以不要依仗财势。
          虽 然雅各在这里是在指责为富不仁者,但他的着眼点,还在提醒弟兄姊妹怎样面对审判问题;所以他讲到后面,就不只是针对“富足人”,而是“弟兄们”,指所有信 徒了。富足的人有钱,或可免去人间的审判,但无法免去神的审判。不富足的人没有钱,只是希望能有钱免去审判。但不论是富足的,或不富足的人,都需要经过审 判;钱财是无法救人免去神的审判的。所以雅各责备警告所有的信徒说:“看哪,审判的主站在门前了。”雅5:9

 4)雅2:9  行为可以只是外表的装模作样,所以不可按外貌待人。
          雅各在举了一个势利的例子后,这里作了这样的严厉警告:按外貌待人,便是犯罪,违背神爱人如己的要求。这使我们联想起神对撒母耳说过的话:神不象人看人,人是看外貌,耶和华是看内心。撒上16:7也就是说,神不会按人外在的表现来判断一个人;但这却常是我们的问题,从人的外表,来评定一个人。
          有时我们看到一个衣着随便,身上刺青,嘴里吸烟的人,难免会有憎嫌的心理;但有几次我在需要帮助的时候,发现这样的人,还远比衣着斯文,举止文雅的人热情呢。用我们上海人喜欢讲的话,有些人“吃相”难看,心地却是善良的。
          从雅各书论到行为的各种表现,可以知道当神审判的时候,行为,钱财和外貌都帮不了我们的忙;必须是神用真道生我们,才是神给我们最美善的恩赐,全备的赏赐。

3、雅3:17-18  一切善行非靠己力、乃是来自上头的智慧。
          所 有清洁、和平、温良、柔顺、满有怜悯、多结善果、没有偏见、没有假冒、使人和平,这些果子是从哪里来的?雅各没有认为是靠自己的努力,是自己好行为的表现 和结果;清楚指出乃是从上头来的,出于从上头来的智慧。这从神来的智慧,不是人与生俱来的,乃是信耶稣才得到的“得救的智慧”。提后3:15有了这从上头来的智慧,才会有这里列出来的这些美德表现。
          不但如此,雅各在论到我们得救后的行为表现时,也不只是指一般社会道德品质表现,而是有特定内容的。

1)雅1:21-25  由听道而信道、由信道而行道、由行道而行善。
          在 雅各书里,关于行为有一个很重要的内容,就是“行道”;行道是一切好行为的前提,不先行道,就不会有真正的好行为。弟兄姊妹应当明白行道和行善的不同,行 善是指行好的事情,凡是造福人类的,但都局限在今生物质世界,肉身生活的范围。行道则是指遵行神的教导和旨意,这里面也包含人间好的事情,但出发点是讨神 喜悦,行神旨意。所以“行道”就是遵行圣经一切教导,包括遵行神的命令,和在行为上美好的见证。我们“行道”一定是从相信耶稣开始,这是神为人类所定最合 他心意的“道”。
          不 信的人也会有行善的时候,但不是由行道而行善。由于每个人的一生,都既有行善的时候,也有行恶的时候;虽然人不会因自己的善行定罪,但人的恶行,却无法免 去神公义的审判。惟有由行道而行善的,他的善行得蒙神记念,他的恶行则有主耶稣的救赎,才真能“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。”
          在 刚才所念的这段经文里,雅各的意见并不是自己的行为可以代替信心;他特别指出,要脱去一切污秽邪恶,是要“存温柔的心领受那所栽种的道,就是能救你们灵魂 的道。”他的信息跟保罗所传的完全相同,我们能行善,有好的行为,首先就得心中有“道”。雅各怕说得还不够清楚,特别指明,就是那能救人灵魂的道。我想这 除了是指相信耶稣赦罪之道,就没有第二个可能了。
          所以要想脱去污秽邪恶,就必须从接受救恩开始,也就是要由信道开始。一个信了道的人,雅各接下来的教导就是“只是你们要行道。”并且在第25节告诉我们,当我们能够听了不忘,并且实在行出来(行道),才能在所行的事(行善)上必然得福。
          如果我们更从罗马书的教导说起,“未曾听见他,怎能信他呢?没有传道的,怎能听见呢?”罗10:14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完整的过程,每个人都是由听道到信道,由信道到行道,由行道到行善的。这是我们都必须遵循的步骤,不论想以自己的善行代替这一步骤,或在这步骤中跳掉行道这一步,或是以为行善就是行道,行善可以代替行道,都是偏离真理,片面误导的信息。

2)雅2:17-18  这不是行为和信心间的矛盾,乃是真信心和假信心之间的不同。
          常 有人把这节经文看作是说明雅各和保罗对救恩认识的不同;“你有信心,我有行为。”成了一个讲行为,一个讲信心的依据。如果雅各只讲了这一句话,确实我们容 易产生这样的误解,是不是雅各讲行为,保罗讲信心,各执一词。但我们已经从雅各书引用了这么多处的经文,足够说明雅各对救恩的认识,和保罗的是完全相同 的。
          那 么雅各这里的这句话又是什么意思呢?如果我们仔细思想这里的整段经文,就可以知道,雅各这里要讲的信息是“信心若没有行为是死的。”他不是在否定信心的作 用,而是在分辨这信心是真的还是假的。真的信心是一定有行为表现和见证的,否则就是死信心,也就是假信心。所以雅各这里要说明的信息,不是行为和信心间的 问题,而是真信心和假信心之间的不同。

四、救恩和律法的关系。
          在认识救恩的时候,我们不但需要明白救恩和行为的关系,雅各和保罗所传的,是完全没有对立的同一救恩;我们也要明白救恩和律法,也同样不是对立、废去、否定,而是成全。

1、路3:7-14  施洗约翰说的悔改,和救恩要求的悔改是不同的内容。
          耶稣清楚告诉我们,先知和律法说预言,到施洗约翰为止。太11:13意思就是律法下说预言的先知,约翰是最后一个,以后不再有了。虽然新约时代还有先知,我们从哥林多前书可以知道,他们的地位和使命已经有很大不同;不再是讲律法下的预言,而是通过讲道,达到安慰警戒劝勉人的目的。林前14:3
          正 因为约翰还是旧约律法下的先知,他所讲的信息,难免带有律法的局限性;我们从约翰对悔改的解释,可以清楚看到这一特点。悔改是今日我们传讲救恩必讲的内 容,在约翰对以色列民的责备里,也严肃提到这一点。可是当有人问“我们当作什么呢?”约翰的回答是“有两件衣裳的,就分给那没有的。”和我们今日告诉人要 悔改认罪,有完全不同的含义。
          如 果今天有人传福音,讲到悔改的时候,也是象约翰那样说“两件衣裳分一件给人,”我想一定会被人指责是传错谬的道,社会福音。约翰这样讲,因为他是律法下的 先知;当时悔改认罪,罪得赦免的十字架救恩还没有作成,所以他对悔改这样理解,是律法下正常的认识。现在耶稣救恩已经作成,我们已经不再在律法底下,如果 我们再这样传,自然就是不正常,是背离圣经真理的谬论了。

1)约翰所讲的悔改,是要人立志改过自新,靠己力行善,和今日福音要求的认罪悔改不同。
          约 翰指出人需要悔改,那是神的要求,是正确的。但怎样悔改呢?我们从约翰的教导,可以知道他的悔改,是建立在人自己努力基础上的。所谓悔改,就是自己立志要 改过自新。这样的心志是好的,但问题是人立了志向,是否能作得到呢?多少人都是碰到这样的问题,想作好,却无能为力,也无可奈何。
          神 对以色列民的要求,正象约翰提出的,是要结出悔改的果子来,与悔改的心相称。而且约翰还警告他们,如果不结出果子,那么树要被砍下,也就是要受神的审判。 约翰的教导都是正确的,但约翰却对真正愿意悔改的人,提不出有效的拯救途径。就以他所举的例子来说,一棵树如果结不出果子,用要被砍下来的警告,就能使它 结出果子吗?如果这是一棵不会结果子的树,或只会结神不要的坏果子,靠警告有什么用呢?
          如 果有一棵坏树,只会结坏果子,又不想被砍下来,拉住约翰,请他帮忙解救,使它不被砍下来;你说约翰能帮它吗?约翰只能把神的要求告诉人,却无法把怎样能得 到神的拯救告诉人,这对人来说,不是福音。但这不能怪他,因为那时救恩还没有作成,他能作的就是让人知道神的要求,有自己努力的方向。至于作得到,作不 到,动力从何而来,就不是他能够帮助解决和回答的了。

2)斧子放在树根上只是宣告神的审判,并无得救之道;不是能救人的福音。 
          今 天我们要传的是福音,但一个只有宣告审判的内容,对人来说不是福音,只能是祸音。必须是能帮助人免去审判的,才是福音。神要我们所传的,并不是定罪的内 容,而是赦罪的途径;所以我们所传的中心内容,总是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,因为这里面包含的,是替死代赎,是免去人在神面前的审判。今天任何要传耶稣道理 的人,如果没有这两点,怎么能称为是传福音呢?
          这其实就是律法的症结所在;律法是神赐给以色列民的,要向人指出什么是神所喜悦的,要人通过遵行规条,达到神对人的要求。可是律法却是建立在人自己去努力遵行的前提之下;虽然它也提供人失败时的弥补方法,就是献祭,可以表明人知罪认罪之心,但祭物却并不能真正除罪。来10:4
          如 果律法下有两个人,犯了一样的罪,一个前去献祭,一个不献;试想他们两个人的区别在哪里?那个献的,表明承认自己是犯了罪,而且心中受责,至少有畏惧的 心,所以按律法规条,前来献祭。那个不献的,或是因为完全不知罪,或是因为没有畏惧的心,知道也不在乎,不认罪。我想我们都能分辨,在律法下,哪一个是比 较合神心意的。
          可是即使那个献祭的人,牛羊的血并不能除去人的罪,他的罪还在;只是在没有其它救法之前,神定下献祭之法,就不作追究,不予计较。那只归于阿撒泻勒,到无人之地的羊,正是说明这一情况。利16:22这可以说是在没有真正救恩之前的权宜之计;虽然不能对人所犯的罪,彻底解决问题;但至少能提供一条暂时的出路。

3)太7:17-19  耶稣来是先把坏树变好树,然后才要求结好果子;给结好果子的动力。
          什 么树结什么果,是人人都懂得的人间行事规律,也是社会上大家经常引用的成语;可是在用到救恩和罪的关键问题时,大家却都变得不明白起来。所有的宗教和劝世 道德说教,都是劝人为善的,但也从来没有真正达到效果的。孔子的学说在我国被推崇了两千多年,但至今没有看到有任何的效果。不是学说不够好,而是人作不 到。
          为 什么所有宗教都在劝人为善,而社会表现却好象是越来越走向反面呢?其实人们早应当看出,人是劝不善的;但在人还不愿意接受耶稣为救主的时候,是不会愿意谦 卑承认这一点的,是绝对不肯从“劝人为善”的迷思里出来的。所以一面是所有劝人为善的宗教和说教继续失败,一面人还是死抱不放,继续传播连自己也不认为真 能作到的道理。
          惟有耶稣来,用一个人人都懂的规律,指出了真正的救赎之道。“好树不能结坏果子,坏树不能结好果子。”这句看来最简单的话,却把人几千年来的迷思,一针见血地指明出来。如果人是坏树,怎么能要求它结出好果子呢?这不是我们中国人说的“缘木求鱼”吗?
          那么人是好树还是坏树呢?从亚当犯了罪,圣经告诉我们,从此人类就在罪权之下,生在罪中,成为罪人。罗5:12这 是十足的坏树。难怪没有一个宗教或道德说教,能把一个人劝到“善”的地步。今天如果只是指出人人都是坏树,固然是对了,但这还不叫“救恩”,因为还没有 “救”的内容。耶稣来,正是要通过舍命流血,不但担当人罪,更是赐人生命,使坏树先变成好树。这才是救恩的内容,当人成了好树,就有可能结出好果子;这时 要求他结好果子,也就合情合理,有这可能了。
          这就是我们今天所传福音的信息,救恩真实的内容,是和一切劝人为善的宗教和道德说教不同。那些道理虽然是想劝人为善,不应当说是“不好”;但却造成误区,把人误导到一条永远走不到目的地的错误道路上。如果因此成了听福音得救恩的拦阻,那就太“不好”了。

2、太5:17-18 耶稣作成的救恩,是成全律法的要求,不是废掉。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我们常以为,耶稣来作成救恩,是废掉律法,代替律法。从方法上,或许可以说是代替,但从实质上,救恩是律法的继续和发展,是达到律法设立的目的,所以实际上应当说是成全了律法。

1)神的目的是要人达到神的义,结出好果子。
          神 造人,特意按他自己的形象和样式,目的是要使人在这重造的世界,作好管理看守的工作;也就是要结出好果子。由于亚当很快就违背神命,犯了罪,以至神原始造 人的计划和安排,都被破坏,我们无法详细知道。但我们从神一贯对人的要求,相信神的原意,一定是希望人通过认真管理看守神的伊甸园,达到神的义,也就可以 从神得福。罗10:2-4
          不论是律法还是救恩,都显示人应当达到神“义”的要求,这是神对人一贯不变的目的。
          (1)申6:25  律法下人通过遵行律法达到神义的要求,所以称为律法的义。
          神 对人的要求,是要达到他“义”的标准;按约翰的话,就是要结出(好)果子。这个标准也就是神的旨意,神喜悦我们去行的事。我们从诫命和律例的内容,可以知 道神喜悦和憎恶什么。虽然今天我们不再需要守律法的规条,但神对人要求的是非曲直标准,并没有改变。神是永不改变的,他的“义”不论在什么时代,都是一样 的内容要求,但得到他“义”的途径,则是可以有不同的。
          过 去律法下的以色列民,神的安排是通过自己努力遵行神喜悦的事,达到神“义”的标准;今日我们不再是通过自己努力,靠遵行律法规条而达到神的“义”,而是通 过相信耶稣而白得。神的“义”没有不同,只是圣经把通过遵行律法规条得的义,称为“律法的义”,因信耶稣白得的义,称为“因信称义”。罗9:31-32
          律法是神所定的标准,内容都是神所喜悦的事,自然没有什么不好的。但对人来说,因人无法遵行,遵行的祝福未得,因不遵行的惩罚,倒反而临到了。雅2:10神不希望人因无法遵行律法,反遭受咒诅;所以为人类在律法之外,预备因信称义的救恩。
          (2)罗3:21-22  如今相信耶稣就能被称义、也就是因信称义。
          这 里说“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。”也是告诉我们,神的义没有变,只是显明出来的途径不同,不再是遵行律法,而是相信耶稣,接受耶稣的救赎,因信白白 称义,所以称为因信称义。从这里让我们懂得,为什么耶稣当初说,他来不是要废掉律法,而是要成全;他要成全的,是律法的目的。我们已经一再指出,律法的目 的是要人达到神的义,得到神的义;现在我们在基督里,这个目的就达到,也得到了。
          (3)罗10:3  法利赛人自以为守了律法规条、已经得到这义、其实只是自以为义。
          虽然法利赛人自以为是严格遵守律法规条的,其实他们遵守的,还不是直接从律法来的教导,而是经过人意改编的传统礼仪,基本都只是外表形式的遗传礼节。耶稣曾经十分严厉责备他们这样的假冒为善。可7:13他们以为遵行了这些礼节,不就是达到神的“义”了吗?其实只是自以为义,自欺欺人。
          (4)罗10:4  耶稣是律法的总结、因为他成全律法的要求,白白使我们达到神的义。 
          耶稣知道人是罪人,是坏树,所以他的救赎不是用斧子警告树要结好果子,而是用舍命来改变树的品种。当树从坏树变好树,先有了结好果子的生命,再要它结好果子,就合情合理,切实可行了。
          我们相信耶稣,得以在基督里,他就叫我们因信称义,全是恩典;不但得到了神的恩典和祝福,也达到了律法的要求和目的。所以圣经没有说耶稣来否定,废掉律法;神的义怎么能被否定,废掉?耶稣来,是总结了律法的要求和做法,成全了律法的目的。
          就 好象神的义是在高不可攀的山顶,律法是指出了上山的路,但实在太高,没有人能成功爬上去。现在耶稣来,免费给我们搭上直升飞机,一下就把我们送到了山顶, 到达神的义所在之处。我们既到达山顶,自然就不必再考虑爬这条山路;但这条山路指向目的地山顶的事实仍然存在,只是现在可以用直升机上去,这条路就自然废 弃不用了。
          (5)来7:18  律法的目的一点一划都不能废,它的规条因与人无益,则被废去了。
          所以这里说的废掉,不是指律法的目的,而是指律法的条例。律法一无所成,不是律法无能,而是人的无能。尤其是犹太人的那些遗传礼节,更是毫无价值,在神那里,从来没有被悦纳过。
          耶稣说的律法一点一划不能废掉,不是指规条礼仪,而是指目的要求。如果我们看马太福音第五章,那里耶稣在提到诫命的要求时,不但没有废掉,更赋予新的内涵,有比前更高的要求。太5:21-48
          我们还是用刚才举的例子,当我们能坐免费直升飞机到达山顶,那条上山的路,自然就形同虚设,如同废弃不用了。但这条路的最终目的地山顶,仍然是大家追求的目的地,是不因这条路的弃置不用受影响的。

2)从以斯帖记两次王令(前令和后令)来认识新旧两约的关系和作用。
          律 法没有因耶稣来作成救恩而被废掉,而是成全,我们还可以从以斯帖记的内容,得到很形象具体的认识。通常我们讲到以斯帖记时,最明显的就是看到神对他子民的 看顾。整个以斯帖记里面没有提到神的称呼,但却到处看到神的手。另外,以斯帖的舍命为自己百姓求王恩,和末底改的不畏权势向神忠心,都给我们留下效法的美 好脚踪。但如果我们看亚哈随鲁王两次谕旨彼此间的关系和作用,可以对律法和救恩之间的关系,有进一步的认识。
          哈曼从亚哈随鲁王那里得到前令,到了指定的那天,可以杀犹太人而不算犯法。以斯帖冒死求王,得到王的后令,犹太人在指定的那天,可以聚集保护自己,杀仇敌也不算犯法。按照亚哈随鲁王的说法,“奉王名所写,用王戒指盖印的谕旨,人都不能废除。”斯8:8因 此到指定的那天,实际上王的两个命令都有效,在那天是同时执行的。哈曼家族也是预备拼死一搏,要杀犹太人的。如果没有第二个谕旨,犹太人只有等死的份,因 为他们无权反抗;但因为有了第二个谕旨,他们可以保护自己,也可以杀那些要杀他们的人。本来两军争战,胜败还不能最后定夺;但为什么哈曼家族的人大败呢? 不是因为犹太人自己强,而是因为有末底改在朝中掌权,所有地方官员都因此帮助犹太人。斯9:3
          如 果我们把王的这两个命令,比作神赐给人的律法和救恩,也就是神跟人类所立的新旧两约;我想弟兄姊妹一定已经能想象出,两者之间的关系和作用是怎样的了。当 初以斯帖以为,哈曼死了,前令可以废去。亚哈随鲁的方法则是更公正高明的,凡所出的令是一律不能废的,因为是王盖过印的;但却可以另出后令盖过前令,胜过 前令。今天救恩不是在废去律法基础上作成的,乃是成全,是胜过。当时犹太人能胜过哈曼家族,全仗末底改;今天救恩能胜过律法,不也正是全靠主耶稣作中保, 得胜罪权势的缘故吗?林后3:9-11
          下面我们从几个方面,把以斯帖记里王的前后两个命令,和新旧两约之间,来作一个比较,使我们对救恩可以有更清楚形象的认识。
          (1)前后两令:前令是奉王令下达,用王戒指盖印,不能废去。斯8:8
                    新旧两约:旧约(律法)是神所立,原是好的,不能废去  提前1:8
          我想圣经记载波斯王朝的王令,人不能废除,绝对不是为了要推介波斯政治制度的先进,波斯王权的认真负责。但如果波斯王所下的命令,尚且不能更改,何况我们神所立的约呢?所以即使是旧约(律法),也是神所设立的,是不能废去的。但可以另立新约,而且使新约胜于旧约。来8:7-8、13
今天神的救法要在律法以外,不是因为律法不够完美,而是人不完美,无法达到律法的要求,使神的义必须在律法以外显明出来。罗3:21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(2)前后两令:前令使犹太人处在死亡的权势下,等候灾罚的来到。斯3:13
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新旧两约:律法起到定罪的作用。林后3:9而且成了罪的权势。林前15:56
          在前令颁布后,犹太人就处在死亡的权势之下,虽然所定的日子还未来到,但对他们来说,只是等候灾难惩罚来到,被圈在死亡的阴影之下。
          律 法的原意是为给人指出一条达到神“义”要求的途径;但由于人无法遵行全律法,所以律法要给人的祝福,以色列民得不到,警告人咒诅的部分,倒临到了以色列 民。律法的规条乃是要叫人遵行,有遵行,自然也就会有不遵行;因此它能带给人类的,也是有祝福,有咒诅。究竟律法起的是怎样的作用,全在遵行的人。如今由 于人犯罪,成了罪的奴仆;律法的规条也被罪利用,对在罪权下的人来说,它实际是起到了定罪的作用,客观上帮了罪的忙。
          (3)前后两令:末底改吩咐以王命传出后令,使犹太人性命有指望得保护。斯8:10

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新旧两约:因基督流血另立新约,罪人因此有得救指望。林前11:25-26
          哈 曼对犹太人造成的威胁,正如罪带给人的祸害。他们利用王的前令,把犹太人置于死亡的阴影下。当他的计谋在王前被揭露后,前令没有被废掉,但针对前令,又另 立后令,使犹太人在那日可以保护自己,并且击杀敌人。那日对犹太人来说,不再是毁灭的日子,而是指望脱离仇敌,得享平安的日子。斯9:16
          因为耶稣来另立新约,罪人因此有得救的指望。今天我们已经在基督里,乃是在新约底下,使我们因信称义;不再在旧约(律法)之下,也不再作罪奴仆,被罪捆绑。加3:24-25今天我们等候的,是主再来的日子,不再是神审判的大日。来9:28
          (4)前后两令:前令并未废去,在执行时,前令后令同时达到执行的目的。斯9:1  
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新旧两约:前约(律法)没有废掉,在耶稣作成救恩时,同时得到成全。太5:18
          中 国历来一直对法制的观念比较薄弱,所以一般百姓对“朝令夕改”的现象熟视无睹,习以为常。以至当我们读到以斯帖记的时候,总以为亚哈随鲁只需要把前令取 消,不就了事;何必那么复杂,要再出后令,来胜过前令呢?虽然波斯王朝是君王说了算,但君王还不能随便“说了不算”,这就是在今天,恐怕也只有在法制比较 健全的国家才做得到。不但如此,当王另出后令的时候,他是要让这前后两令同时执行,同时完成使命的。事实上那天确实就是两令同时执行,也同时完成,只是因 为后令胜过前令,那天的效果都成全在后令的执行里。
          圣 经这样记载,不是为介绍波斯王朝法制的健全,而是要让它成为我们对神作为认识的借鉴。如果连波斯君王的话都不能随便“说了不算”,神所定的律法,神会随便 把它废掉吗?所以耶稣明确指出,他来不是要废掉律法,而是要成全。虽然他是来另立新约,而且这本乎恩的新约,对罪人来说,是切实可行的,因此是胜过前约律 法对人要求的。今天我们因信白白称义,虽然不是通过律法规条的遵行,但却达到了神设立律法时所定的目的。
          (5)前后两令:因末底改高升,后令胜过前令。斯9:2-3 
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新旧两约:因基督进入荣耀作我们的中保,新约比旧约更美。来7:22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为什么当亚哈随鲁王的前后两令同时执行的时候,后令能胜过前令呢?我们都清楚,那是因为末底改的缘故。没有末底改在朝中掌权,那些官员很可能因哈曼的老关系,暗中帮助他的家族也说不定。但如今因着末底改的关系,犹太人胜过仇敌,那是必然的结果。
          为什么新约比旧约更美?希伯来书有清楚的解释,因为神的独生子耶稣基督亲自作了新约的中保。而且旧约的要求,是以规条的形式写出来,新约的要求,却是写在人的心上;显示出人生命的改变。来8:10-13保罗更从这两约的实际效果,把旧约称为定罪的职事,新约称为称义的职事。其实当神设立旧约的时候,他的目的也是为了要使人能“称义”,但结果因人的失败,使前约实际起到的作用是“定罪”;但旧约要人称义的目的,最后也是在新约里得到了成全。

3)献祭的作用。
          我们对救恩和律法的关系,已经讲了很多;我想最后我们再总结一下,律法下的献祭究竟是什么意思,起什么作用?
          (1)来10:1-4 献祭并不除罪,只能使人知罪。
          这里并没有说,献祭的人罪就可以除掉,只是良心被洁净。意思就是献过祭的人,心中可以得一点安慰,神不会追究我的罪,不会为这个罪惩罚审判我了。当然这样的良心得安慰,并不是自欺欺人的自我安慰;因为神是信实的,他在律法下这样答应过,就一定会如此行的。利4:20
          就象我前面讲过的,犯了同样罪过的人,那前来献祭的,至少是能承认自己确实是犯了罪过,是知罪的。而不来献祭的,则是因为不承认自己犯了罪,就没有必要献祭了。所以,虽然献祭并不除罪,但神却因人借献祭表明有认罪之心,而不再追究他的罪责。
          可 能有弟兄姊妹心中会产生疑虑,我们刚才念的利未记,不明明说“他必蒙赦免”吗?我对这个问题也是困惑了很久,查考原文这里确实就是用的“赦免”。现在我的 理解是这样,“赦免”是动词,在原文随着它不同的宾语,分别可以译为赦免和饶恕。当宾语是人的时候,应当译为“饶恕”;只有当宾语是罪的时候,才意思是 “赦免”。这里“他必蒙赦免”因为是赦免人,所以如果用“饶恕”,意思会更清楚。
          (2)来9:13-14  献祭是洁净人的身体,外面的罪恶表现;耶稣的血是洁净人心,除去我们的死行,是对罪人本质的赦免。
          所 以人献祭赎罪,只是自己得神饶恕,而不是所犯的“罪”得到赦免。此外,按照希伯来书我们刚才念的内容,也是类似的意思。在律法下献祭,是人得赦免,也就是 得到饶恕;其效果只是在“身体洁净”,人肉身的范围。惟有耶稣的血是洗净我们的内心,除去我们的死行,也就是有改变我们生命的功效,除去我们心里的罪恶权 势,这才是真正的“赦免罪”。
          (3)利16:10、20-22 归阿撒泄勒的羊,把人的罪带到无人之地;罪并没有除去,只是人看不到,神不追究。
          在以色列民族的生活里,有一个十分重大的日子,就是赎罪日,是有关赎罪的最大之日。惟有在那一天,大祭司一年一次,可以进到至圣所里去,为百姓赎罪。利16:34那天献祭的过程,也跟平时有不同;最特别的是要预备两只公山羊为赎罪祭。一只杀了献祭,大祭司就是带了这只公山羊的血,进入至圣所,为以色列百姓赎罪的。但还有另一只,不是杀掉,而是放掉;圣经说是“归阿撒泻勒”,意思就是“带到无人之地”。
         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?那只被杀的公山羊,它的血象征神对罪的公义要求需要得到满足,“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。”来9:22但 事实上这只是牛羊的血,是无法真正担当人的罪的;所以用另一只羊告诉我们,以色列民的罪,经过这样的献祭,并不是真得到赦免,只是被送到旷野,带到无人之 地。这些罪并不是真被除掉,不再存在,象今天耶稣的血所作的;那只归阿撒泻勒的羊,放到旷野,到无人之地,意思不是不再存在于世上,而是不知道到哪里去 了。
          那 么难道连神也不知道吗?神当然知道,但神既然容许人这样把羊放了,意思也就是他不再追究,不再计较。所以赎罪日的赎罪献祭,最能说明律法下赎罪究竟有什么 功效。不是罪真正被除去,只是人可以得到安心,不必再注视这些罪;而神也因人献祭认罪,就不再计较,不再追究。这跟耶稣的血能“赦免我们的罪,洗净我们一 切的不义。”是完全不同的效果。约壹1:9

五、有关救恩的基本信息。
          在 论到救恩的时候,圣经用了好些名词,我们前辈在翻译的时候,应当说是经过精心琢磨,翻译得很合适的。但因为大多是来自社会日常用语,就难免会被完全按日常 用法来理解,造成认识上的混淆。另外,反映人得救恩的名词有好几个,它们彼此之间又是怎样的关系,是有时间先后的得救过程,还是同时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不同 方面;这也是使好多弟兄姊妹感到困惑的地方。
          下面我把几个直接反映救恩的名词分别列出,再作具体解释。这几个名词的内容,应当是我们在信耶稣的时候,同时发生在我们身上的。如果要说有一个过程,这过程也是一个连续性的整体,是不可分割,无法以时间来区分或计算的。

1、悔改。 约16:8  这是指对罪痛恨自责,显示我们已经从犯罪的生命改变为恨罪的生命。
          施洗约翰对悔改的理解,代表律法下人的认识,那就是尽己力去作好事。但在耶稣的救恩里,人靠己力是达不到神要求的。所以悔改的要求乃是在认罪悔改,为罪自责,着重在生命的改变。
          有些弟兄姊妹知道悔改是跟认罪连在一起,但以为只要对具体罪行过程的承认,就是认罪,可以得赦免。以至造成在弟兄姊妹中,大家争着向神报告犯罪过程,流于形式的报流水帐。在祷告认罪的时候,可以动口不动心。
          但在神那里,忧伤痛悔的心,才不被轻看。诗51:17报 流水帐式的认罪,只是属于坦白的表现;不一定出自真心。神无所不知,不需要我们坦白,更不要听违心之言。所以当我们说悔改,不是施洗约翰说的努力行善,也 不是把犯罪事实过程承认一遍就可以了;必须是发自内心对罪的痛恨,对自己犯罪的痛恨,忧伤痛悔自责。这是我们和救恩发生关系的第一个内容。

2、相信。相信不是空洞的信念,圣经说到“相信”,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:

1)约1:12  相信就是接待、也就是接受耶稣作我们罪人的救主。
          有 些人以为“相信”只是口头承认;我们日常生活说到相信,也常代表一种信念,一种评估,最多是一种倚靠。但圣经对“相信”最直接的解释,就是接待:“凡接待 他的,就是信他名的人。”当“接待”用在非物质的对象时,我们常用“接受”来表达;所以信耶稣也就是接受他。我们从更多圣经的教导可知,这接受耶稣乃是专 指接受他作救主。提前4:10   

 2)可1:15  相信就是信福音。
          当耶稣出来传道时,他跟施洗约翰一样,宣告“天国近了,你们当悔改。”但耶稣在宣告的时候,却比约翰说得更具体,加上一句“信福音”。不是什么都信,也不能相信别的,相信就是指“信福音”。所以我们相信,要相信什么,首先就需要明白“福音”是指哪些内容。
          (1)林前15:1-4  第一就是基督为我们的罪死、埋葬、复活。 
          (2)罗1:16-17  福音的中心内容就是因信称义。
          (3)彼前1:25 福音就是神的道、也就是圣经的教导。徒17:11

3、赦罪。 徒2:38  赦罪也有两个方面,因为罪指两方面的内容,都能因信主而得赦免。

1)徒26:18  赦免我们的罪(罪恶、罪孽)。
          耶稣在十字架上,担当了我们的罪,把我们从罪的权势下拯救出来;从罪人变义人,是主对罪人地位的拯救,是主救赎的根本内容。有人把这一赦免,称为对人原罪的赦免 。

2)弗1:7  赦免我们的罪行(罪过、过犯)。
          我们并没有犯亚当所犯的罪过,没有吃他违背神命所吃的果子。但我们因为同样被罪辖制,在罪权势下,所以也难免会有自己的罪行。这些由罪性而来的具体罪行,经过认罪悔改,可以得到赦免。约壹1:9

4、得救。帖前1:10 从神震怒之下得救。 
          我们原来因为罪的缘故,都在神的震怒之下,等候沉沦灭亡的结局。帖后1:9如今因信耶稣而得救,脱离神将来的忿怒;可以说就是从必死的光景里得救了。

5、重生。 约20:31  信耶稣得永生,就是永远的生命、所以称为重生。
          信耶稣得的不是一张进天国的门票,而是得到一个新生命;这是永远的生命,所以习惯称为“得永生”。为区别于我们肉身从父母而生的事实,耶稣称它为“重生”;专指是从圣灵而生。
          耶稣严肃向我们指出:你必须重生。按照耶稣具体指出的,必须是从水和圣灵而生。水是指神的道,弗5:26每个得重生的人,一定都是因接受圣经的教导而得重生的。提后3:15从圣灵而生,是指圣灵进入我们里面,在我们心里的工作,总是从为罪自责开始的。约16:8
          所以重生说到底,就是为罪自责,忧伤痛悔。人有没有重生,就在他对罪的自我感觉和反应。一个心中留恋罪孽,没有恨恶罪恶之心的人,应当认真反省,是不是真的已经重生得救了。

6、称义。 罗8:30 因信称义,是我们正面得到的地位。
          信 耶稣罪得赦免,那是消极方面的罪被除去,我们得以成为“无罪”的。称义则是积极的加分,是我们白得的地位。一个无罪的人,不一定是一个义人;能称为义人, 一定是不但无罪,而且还有正面积极的贡献和表现。我们信了耶稣,什么时候罪得赦免,成为“无罪”,什么时候也就被“称义”;不是我们自己有什么贡献和表 现,同样是因信耶稣白得的恩典。当然不会有一个人,信了耶稣,只是无罪,却没有称义的。赦罪和称义,乃是耶稣救恩里,同时作成在我们身上的。
          这 就象我们原来是欠了很多债的人,现在有人愿意帮我们还债。如果他只是帮我们还清所有债务,那么我们就成了不再欠债的人,但仍然还是穷人;因为虽然不欠债, 却仍然没有钱。如果他给你一大笔钱,在还清债务外,更多下许多,那时你就是一个“有钱人”,因为你不但不再欠债,你身边还有许多钱。
          我们因信而称义,正是这样的情形,不但不再有罪,而且还得称义。

7、成圣。来10:10  我们因罪得洗净成为圣洁,和称义相同,是白得的恩典地位。
          这处经文清楚告诉我们,我们是靠耶稣而得以成圣的。和称义相同,这是我们相信耶稣的时候,得到救恩里一个不可分割,正面积极的内容;不是我们真的有圣洁表现,乃是主赐给我们白得的圣洁地位。
          但圣经里提到“成圣”的时候,还有另一个不同的内容,那就是要求我们追求进一步的全然成圣。帖前5:23这一成圣,虽然也需要靠耶稣的救助,但却必须我们自己竭力追求,努力去作,在实际生活中表现见证出来的;不是我们在信耶稣的时候,就能白白得到的。有几处论到成圣的经文,都是指着这一内容说的。帖前3:13,4:3、7,提后2:21

          以上七点是从不同方面认识救恩的内容。
          当我们悔改信主的时候,它们是同时成全在我们身上的。我们什么时候悔改信主,什么时候在消极方面就得到罪的赦免,从神震怒下得到拯救;同时在积极方面,我们更得到重生,成圣称义。
          这七方面的内容是不可分,也是没有先后,因我们信耶稣,同时临到我们身上的。我们无法知道和形容,它们是什么时候作成,怎样作成在我们身上;就象耶稣在论到重生时,跟尼哥底母说的:风随着意思吹,你听见风的响声,却不晓得从哪里来,往哪里去;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。约3:8